湖北省宜昌市种子监督站
在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已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力军,也是农业生产用种的主力军。如何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用种需求,对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湖北省宜昌市辖区内 53 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用种来源、种植规模以及收购加工等情况进行调研,基本掌握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用种现状,并从品种推广模式、育繁种体系、种子市场监管以及农产品加工收购等角度,提出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种需求的对策,对类似地区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种需求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王 惠,尤 莉,高国文,王 涛,杨 斌,刘 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用种需求.中国种业,2024(2):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