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 辉
武雪梅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Zhong hui
中国已经建立起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等植物育种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但与美、欧发达经济体相比,中国在保护主题、保护范围、保护期限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滞后,对种业创新的激励尚有不足。基于中国植物育种知识产权保护的“分离模式”,对比分析了美国的“复合模式”、欧洲的“双轨模式”,提出借鉴欧洲模式完善我国植物育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钟 辉,武雪梅.中、美、欧植物育种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比较研究.中国种业,2023(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