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检测方法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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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后的《种子法》规定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种子品种,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行政处罚依据,而且复检不得采用同一检测方法。但对于快速检测方法的概念、种类,复检启动条件等内容未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通过个人的理解,对条款进行简要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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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姜雄伟.快速检测方法的法律效力.中国种业,2016(5):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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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稿日期:2016-02-25
  • 最后修改日期:2016-02-25
  • 录用日期:2016-03-02
  • 在线发布日期: 201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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