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种质资源流动机制亟待破题。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以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高校为主体的育种形式,从国家队、省级队、基层队和民间育种人,基本都是以课题组的形式或个体户的形式开展科研工作,育种家之间、课题组之间、单位之间很少进行种质资源的交流,除正常的关系交换和价值交易外,基本靠“拿”,很多育种家之间老死不相往来,即使在企业内部也没有形成公共育种平台,良好的种质资源和育种经验得不到交流,每年在三亚南繁育种过程中,有许多育种家的材料被别人“拿”走,如何保障种质资源的合理、合法、有效的流动,恐怕不仅靠行业自律就能解决的,而更需要一种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