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元宽
本文分析近年来,罗平种子事故纠纷频繁发生的原因,主要表现在种子质量纠纷、种子播种后出苗率低纠纷、种植中期因病虫害为害和自然因素引起种子纠纷、销售商超范围经营引起种子纠纷、品种准入符合法律法规引起种子等纠纷。罗平县种子管理站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因种子事故发生造成的社会影响,维护农户利益,总结出一些经验,对种子事故的处理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雷元宽.罗平县种子事故发生原因及对策.中国种业,2012(10):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