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922.4
200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正式实施,有关种子管理部门如种检站、检疫站、工商局加大了检查、管理力度,但多年造成的种子生产、经营混乱的不良现象仍然存在,有些不法之徒为了个人的利益,仍然制假售假,使部分假种、残次种流向市场,给农民朋友造成极大经济损失。随着媒体的宣传、农民朋友法律意识的增强,部分农民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过激的行为,部分农民陷入了“长不好就是种子有问题”的思想误区,任何一种农作物的丰产,均受种子、气候和栽培条件等多方面的影响…
尹庆珍,张立永,杨辰海,全秀伟,冀建设.种子生产者如何正确保护自己的利益--与种子生产者、经营者朋友探讨.中国种业,2002(10):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