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分析了加强种性安全监管的必要性:加强种性安全监管是《种子法》的要求,种性安全隐患增加现实要求,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需要;并提出了对策: 严格执行《种子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构建种性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品种(种性)测试鉴定平台,开展种性安全鉴定和农作物品种种性跟踪调查,争取政府支持、加大财政投入。
曹冰兵.加强农作物品种种性安全监管刍议.中国种业,2019(7):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