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规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监管商榷
DOI:
作者:
作者单位:

作者简介:

通讯作者:

中图分类号:

基金项目:


Author:
Affiliation:

Fund Project:

  • 摘要
  • |
  • 图/表
  • |
  • 访问统计
  • |
  • 参考文献
  • |
  • 相似文献
  • |
  • 引证文献
  • |
  • 资源附件
  • |
  • 文章评论
    摘要:

    按照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西瓜和辣椒在江苏省规定为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必须按照主要农作物的规定办理和监管。但当前我省大多数西瓜和辣椒当家品种,已大面积种植10年左右,产量高、品质优、种植户和经纪人欢迎,市场认可。但这些品种种子多数未在江苏审定或认定,或虽经国家审定,但审定适宜种植区域不包括江苏,按《种子法》的规定,不能经营推广。成为种子生产与管理的监管难题,本文旨在建议撤消省确定1-2种作物为主要农作物的权限,改由农业部统一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主要农作物。

    Abstract:

    参考文献
    相似文献
    引证文献
引用本文

王宏琴.江苏省规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监管商榷.中国种业,2014(6):26

复制
分享
文章指标
  • 点击次数:
  • 下载次数:
  • HTML阅读次数:
  • 引用次数:
历史
  • 收稿日期:2014-03-11
  • 最后修改日期:2014-03-11
  • 录用日期:2014-03-27
  • 在线发布日期: 2014-06-30
  • 出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