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行政处罚中的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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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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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pplicable rule in seed administration-punish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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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子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经常要对一些种子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每一起案件的查处,都是对该违法行为予以认定、评价和适用法律复杂过程,即涉及到行为人的主客观因素和从轻及免责事由,也涉及到实施处罚机关之间的分工与协作。执法实践中,我们把处理这些问题而形成的一套规则称为种子行政处罚的适用规则。包括一事不再罚规则、应受处罚行为的构成要件、从轻及减轻处罚等内容。因此。种子执法人员理解好、掌握好、运用好上述适用规则,对提升办案质量。提高执法水平,促进公正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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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家坤,徐铁军.种子行政处罚中的适用规则.中国种业,2006(12):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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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修改日期:200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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