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324.6
<种子法>颁布实施后,我国种业市场面临着从传统的种子购销渠道向开放的市场渠道转化,其间国营种子公司与民营、合资种子公司共同竞争的市场机制已经形成.分析这种新型种业市场体系种业发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有助于我国大部分国营、民营种子公司强化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以期掌握竞争的主动权.
谢玉迁,王青才.新型种业体系下中国种企的发展之路.中国种业,200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