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纠纷的发生及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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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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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ottiness and solutions in seed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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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假劣种子”案件不断发生,其中有非法经营以假劣种子坑害农民的问题,但也有因气候、技术等原因造成损失的情况,或两者兼有多个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为更好的按《种子法》规定,“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应明确划定假劣种子的界限,分析总结造成损失的非种子原因,研究探讨对策,慎重对待“假劣种子”案件是十分必要的。1假劣种子的概念和范围1.1假种子的概念和范围《种子法》明确划定:“(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二)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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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存信.种子纠纷的发生及解决对策.中国种业,2003(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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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修改日期:200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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