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种子法》的实施和中国加入WTO,迫切需要我国组建自己的大型种业集团和地区性“种业航母”,但笔者认为,此时,我们更应该冷静,不能靠人为的拼装组合,要遵循市场经济大规律,从我国绝大数种子公司为中小企业这一事实出发,首先抓好现有的中小型种子企业的发展,打好根犤nk1犦犤nk2犦基,逐步让其发展壮大。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我国中小型种业企业现状1.1种业管理模式及运营状况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种业长期实行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承担品种选育、种子公司统一无偿开发经营科研单位育成品种、种子管理部门负责品种审定和监督管理的种…